2016-08-15 人评论 已浏览次
2016年8月13日上午,惠州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上岗培训班在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举办,惠州市环境?;ぞ只蹬牌廴竟芾硭肀ぁ⒐愣』肪潮;ぬ笃ν跛城看Τぁ⒒葜菔谢肪潮;げ敌峄蒲由厥槌ぜ安渭优嘌档?43名学员出席了开学典礼。
马兵所长在开学典礼上发表讲话。他指出,根据新修订的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的新要求,不再要求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委托审批管理,仅要求“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,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检验排放设备,按照国务院环境?;ぶ鞴懿棵胖贫ǖ墓娣叮曰到信欧偶煅?,并与环境?;ぶ鞴懿棵帕?,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?!蓖?,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培训及考核工作要继续加强组织实施,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,确?;蹬牌觳馊嗽背种ど细冢娣抖曰蹬牌觳馊嗽钡呐嘌?、考核和管理工作,落实属地监管责任。参训人员经培训,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,由市环保局核发惠州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上岗证,同时录入机动车环保监管平台,上报省环保厅。
他同时强调,市环保局将会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人员配置的检查工作,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使用未取得上岗证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,将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,将责令停业整顿??够祷繁<觳庖滴竦幕蹬牌觳饣褂Φ奔忧慷员镜ノ怀种と嗽钡墓芾?,监理健全排气检测人员的培训、复审档案,做好申报、培训、考核、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,并接受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。要求全体学员要遵守培训纪律,认真听课,注重吸收消化,确保考试及考核顺利通过。